注意:符合以下任何一项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将相关证明材料交予现场确认点的工作人员审验,由工作人员选定考生符合项。
相关证明材料,请参照: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办理指南加分录取申请表
代码 | 照顾加分内容 | 须要的证明材料 |
20 |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 居民身份证 |
21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 须经市级“侨务办公室”或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的证明材料 |
22 | 现役军人、武警、警察,加20分。 | 工作证件 |
23 |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 聚居少数民族,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先进生产者,须携带获奖证书 |
24 | 年满25周岁以上〔1992年8月31日之前(含1992年8月31日)出生者〕,加20分。 |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25 | 地(市)级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加30分。 | 获奖证书 |
26 | 25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后(含1992年9月1日)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加30分。 | 《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
27 | 年满25周岁以上〔1992年8月31日前(含1992年8月31日)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加50分。 | 《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
以上是关于2017年江苏省成人高考照顾加分类型总表已公布的相关信息,请自考生们认真查看,如果你想获取最新的江苏自考新闻或者江苏自考问题答疑,可以扫描江苏自考网公众号二维码,我们会最第一时间内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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