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京财经大学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授予以下社会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4月20日至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福建路校区综合楼318室)领取,上述时间内未领取的学生可于工作日期间来领取。如他人代领,需凭考生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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