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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埋藏物发现制度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 埋藏物是无主财产的一种,埋藏物的发现是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之一。我国目前关于埋藏物发现的规定过于笼统,制度和程序上还不完善,在具体实践中不能均衡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因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设性意见。 论文关键词 埋藏物 所有权 利益均衡 先占 2012年四川彭州乌木事件一时成为了人们热议话题,由于乌木的归属分歧产生了纠纷。我国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埋藏物的范围,也不能简单的将乌木归为天然孳息的一种适用物权法的规定,而根据现有法律和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