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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江苏省徐州市2017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告知书
下列考生,在2017年10月21日-22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有夹带材料、携带电子设备等违规舞弊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部门认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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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17年4月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告知
下列徐州地区自考生,在2017年4月15日-16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有夹带材料、携带电子设备等违规舞弊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部门认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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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入)办理须知
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入)办理须知尊敬的考生:您好!欢迎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在您办理省际转考(转入)手续前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一、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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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须知
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须知尊敬的考生:您好!欢迎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在您办理省际转考(转出)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一、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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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的通知
南师大2016年(下)自学考试主考专业论文、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 9101,169472,doc,南师大2016下社会自考论文通知.doc(请考生务必点击相关条款仔细阅读)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安排 ---1二、英语专业本科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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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考试作弊条款
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一系列法律修改决定,其中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对考试作弊行为拟将入刑定罪,具体内容如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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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15年1月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在201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被监考人员发现,有违规舞弊行为的所有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视违规情节,已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考试违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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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研究
摘要: 国家机构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国家机构组织法是宪法相关法的重要方面,在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国家机构组织法一般表现为宪法相关条款、专门的国家机关组织法和单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国家机构组织立法,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机构组织法与机构改革的关系,在推进机构改革进程中遵循组织法定原则;二要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适时制定相关组织法,提高立法层次并完善相关规定,逐步实现国家机构组织的法定化。 关键词: 国家机构组织法/法律地位/渊源形式/健全与完善 前 言&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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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为行政法直接渊源论析
【摘要】宪法作为行政法直接渊源是在技术层面所作的分析,对于宪法的实施与实现以及解决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有深层次意义。它具有体现宪法规制力、弥补行政法不足、将宪法权利类型化、构造一国法治体系的价值。当然,鉴于宪法与行政法的质的区别,宪法原则、宪法中的政治性条款、宪法中的非行政性规则不能作为行政法的直接渊源。【关键词】宪法规范;行政法规范;直接渊源 宪法是一国之母法,这是一个形成共识的命题。然而,宪法是母法的命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宪法与其他下位法的关系。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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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农民房屋和土地的宪法法律问题
【摘要】强征农民房屋和土地,将农民由农村赶到政府人为打造的城镇,大规模搞所谓工业化、城镇化,非但不是实现宪法序言提出的农业现代化的手段,而且损害和动摇了宪法确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地位以及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用益物权等法定权利。准确、完整地理解宪法有关征收条款的规定,对于严格依宪、依法征收农民房屋和土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集体所有制;经营体制;土地承包权;宪法征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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