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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共

2014年11月25日信息来源:江苏省司法局

依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我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布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

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共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 )、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u.cn )和联通声讯电话(11699800)查询本人成绩。成绩通知单由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寄发。不具自行下载打印条件的,可向报名地市司法局申请提供成绩通知单打印服务。

  在我省报名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11月22日至12月6日前,向报名地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生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不在具体说明)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在我省报名的应试人员,达到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的(除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应与2014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2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 ),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本人应于2014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在我省苏州、泰州、宿迁三市报名,户籍在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的申请人员,也可向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

  在我省报名但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司法局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我省不受理此类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后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根据江苏省实情,原文有修改


以上是关于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共已公布的相关信息,请自考生们认真查看,如果你想获取最新的江苏自考新闻或者江苏自考问题答疑,可以扫描江苏自考网公众号二维码,我们会最第一时间内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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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uangyy1234)  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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