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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江苏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基本要求及课程设置要求

2021年11月23日信息来源:江苏教育考试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

(普通本科、专科)167 个专业

本科(156 个专业) 

通知:江苏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基本要求及课程设置要求

经济学门类

经济学类

经济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20101 专业名称:经济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掌握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经济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既了解中国国情又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在政治社会经济各领域从事经济管理、政策研究、经济预测、经营决策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经济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基本方法,具备运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观察理解社会经济现象的基本能力,熟悉各项经济政策法规,具有社会实践调查研究以及分析解决经济问题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 掌握唯物辩证法、历史方法以及主要体现为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的定量分析方法;

3. 具有经济领域相关行业所要求的专业写作、外语阅读、语言表达沟通、跨文化交流、数据分析、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和实践技能;

4. 熟悉基本国情以及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 了解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前沿以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6. 具有初步的经济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满足经济领域相关行业的工作需求。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50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0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线性代数(经管类)(4) 、政治经济学(中级)(6)、西方经济学(中级)(6)、国际经济学(6)、计量经济学(6)、经济思想史(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4)。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中国近现代经济史(4)、区域经济学(中级)(5)、发展经济学(6)、管理学原理(中级)(6)、经济法概论(财经类)(4)、应用统计方法(5)、产业经济学(4)。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无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1)、区域经济学(中级)(2)。

2.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高等数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升本)

专业代码:320101

专业名称: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够在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各类产业相关企业从事区域经济分析、预测、管理、规划、营销以及区域经济政策制定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经济方 针、政策和法规,具备区域经济分析、预测、管理、规划、营销以及相关政策制 定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区域经济调查、分析、管理、规划的实际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了解当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发展态势;

3. 熟悉当前国家经济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 掌握区域经济分析、预测、管理、规划及区域经济政策制定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5. 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区域经济调查、分析、评价、管理的能力,满足政府部门及各类行业企业相关岗位的工作需求;

6. 了解当代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的前沿理论,能够应用前沿理论对特定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7. 具备对区域经济分析及管理相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49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1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线性代数(经管类)(4)、政治经济学(中级)(6)、西方经济学(中级)(6)、管理学原理(中级)(6)、区域经济政策(4)、区域经济学(中级)(5)、区域分析与规划(5)。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金融学概论(5)、产业经济学(4)、中国区域经济发展(5)、现代策划学(5)、区域可持续发展(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4)。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无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区域经济学(中级)(2)、区域分析与规划(2)、中国区域经济发展(2)、区域可持续发展(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1)。

2. 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高等数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经济统计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20102

专业名称:经济统计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数字经济和信息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现代经济统计理论及分析技能,能够在各级经济管理、统计核算、信息管理部门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数据采集、分析、预测、研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经济学、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具备经济数据搜集、整理、加工、管理、分析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应用现代经济统计方法和数据处理系统开展统计测度、数据处理、问题分析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数理统计、经济统计、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统计、计量方法和使用数据处理系统的基本能力,具有对经济数据和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的技能;

3. 具有数据信息管理、数据分析、预测评价以及经济管理研究的基本能力;

4. 了解国家经济发展国情,熟悉国家经济发展目标、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经济学、统计学的理论前沿、市场需求、发展动态和国际趋势;

6. 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统计学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经济统计数据管理分析的工作需求;

7. 具备对经济学、统计学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原理课程设置要求: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51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19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线性代数(经管类)(4) 、政治经济学(中级)(6)、西方经济学(中级)(6)、会计学(6)、管理学原理(中级)(6)、统计学(5)、投入产出分析(5)。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国民经济核算与分析(6)、财政学(4)、应用统计方法(5)、统计应用软件(6)、计量经济学(6)、发展经济学(6)。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无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投入产出分析(2)、统计应用软件(2)。

2. 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国民经济统计概论基础会计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国民经济管理(专升本)

专业代码:020103T

专业名称:国民经济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知识,能够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部门从事综合经济管理、经营决策管理、经济分析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应用国民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分析现实经济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进行经济预测和决策分析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政治经济学、西方宏观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国民经济运行分析及统计分析的方法和技能;

3. 具有国民经济管理相关行业所要求的专业写作、外语阅读、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和实践技能;

4. 熟悉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 了解现代经济学和国民经济管理理论前沿,了解国民经济发展基本态势和国际经济形势;

6. 具有初步的国民经济管理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经济管理相关行业的工作需求;

7. 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49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1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线性代数(经管类)(4)、政治经济学(中级)(6)、西方经济学(中级)(6)、管理学原理(中级)(6)、国民经济管理学(5)、国民经济核算(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4)。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财政学(4)、金融学概论(5)、计量经济学(6)、财务管理学(6)、统计学(5)、投入产出分析(5) 、区域经济学(中级)(5)。选设课程设置要求:无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1)、投入产出分析(2)、区域经济学(中级)(2)。

2. 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高等数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管理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财政学类

 

税收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20202 

专业名称:税收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财政、税收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在中介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税收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税收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获得税收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主要包括:

1. 掌握税收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系统掌握现代经济学、财政学和税收学的理论和方法,能够理解和分析各种社会经济现象;

2. 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扎实的经济学理论素养,具有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

3. 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 熟悉国家经济财税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 熟练掌握经济学、计算机、外语等工具,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

6. 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

主干学科:经济学、公共管理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50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0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线性代数(经管类)(4)、政治经济学(中级)(6)、西方经济学(中级)(6)、税收学(6)、纳税检查(5)、财务会计(初级)(6)、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4)。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国际税收(5)、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4)、税务代理实务(4)、货币银行学(6)、国有资产管理(4) 、财务管理学(6)、税务会计(4)。选设课程设置要求:

建议优先选择:国际税收(5)、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4)、货币银行学(6)、国有资产管理(4)、税务会计(4)。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1)。

2. 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税收学、经济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金融学类

 

金融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20301K 

专业名称:金融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及管理能力,能够在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金融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实际金融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金融理论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熟悉金融活动的基本流程;

2. 具有处理银行、证券与保险相关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3. 具有较强的金融领域信息检索、搜集、识别、判断和利用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应用的能力;

4. 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金融领域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

5. 熟悉国家金融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 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

7. 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适应金融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

主干学科:金融学、经济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51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19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线性代数(经管类)(4)、政治经济学(中级)(6)、西方经济学(中级)(6)、国际金融(6)、金融市场学(5)、财务管理学(6)、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5)。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资产评估(4)、金融监管学(4)、金融经济学(4)、保险学原理(5)、金融法(4)、国际投资学(6) 、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5)、网络金融与支付(4)、金融营销学(5)。选设课程设置要求:

建议优先选择:资产评估(4)、金融监管学(4)、金融经济学(4)、保险学原理(5)、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5)。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1)、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1)、网络金融与支付(1)。

2.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经济学、金融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保险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20303 

专业名称:保险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保险相关理论和知识,具备保险实务和管理技能,能够在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保险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风险管理、保险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保险理论、保 险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与保险业务能力和一定的研究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具有运用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现实风险管理与保险问题进行分析的能力;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运用等方面的能力;

4. 熟悉国家经济、金融、保险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 了解风险管理与保险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以及国家保险改革与发展需要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6. 了解国内外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素质;

7. 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50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0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线性代数(经管类)(4)、政治经济学(中级)(6)、西方经济学(中级)(6)、保险经济学(6)、风险管理(6)、保险法(3)、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6)。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保险财务会计(6)、精算学原理(6)、海上保险(5)、再保险学(6)、社会保险(6)、金融学概论(5)、会计学(6)、统计学(5)、管理学原理(中级)(6)。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

建议优先选择:保险财务会计(6)、再保险学(6)、社会保险(6)、会计学(6)、统计学(5)。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1)、保险财务会计(1)。

2.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金融学、保险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投资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20304 

专业名称:投资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理论基础,掌握投资学科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专业技能,具有投资策划、分析、决策与管理的能力,能够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从事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证券投资、产业投资、宏观投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证券投资和产业投资分析、决策和评价的基本能力,具有投资策划、投资组织与投资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投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 掌握证券投资和产业投资的分析方法和决策技术;

3. 具有在金融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投资、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进行投资策划、投资组织与投资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

4. 熟悉国家投资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 了解国内外投资学科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6. 具有一定的投资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投资行业的工作需求;

7.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商务谈判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8. 具有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9. 具备较强的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投资学、金融学、理财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50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0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线性代数(经管类)(4)、政治经济学(中级)(6)、西方经济学(中级)(6)、金融学概论(5)、投资学原理(6)、理财学(4)、房地产投资(6)。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金融衍生品投资(6)、投资银行学(5)、国际金融(6)、证券投资与管理(5)、金融营销(5)、管理学原理(中级)(6)、税收筹划(6)、财务管理学(6)、保险学原理(5)。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

建议优先选择:投资银行学(5)、国际金融(6)、金融营销(5)、税收筹划(6) 、财务管理学(6)、保险学原理(5)。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房地产投资(1)。

2. 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经济学、投资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

专业代码:020401

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国际贸易与跨国跨境投资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世界贸易组织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经贸法规和业务流程,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国际贸易与跨国跨境投资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经济学基础理论分析与研究以及业务实践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国际贸易市场开发、国际贸易磋商、进出口报关等方面的技能;

3. 具有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经济贸易相关岗位的实践能力;

4. 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5. 熟悉国家国际经济与贸易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 了解国际经济与贸易领域的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7. 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国际经济与贸易行业工作要求;

8. 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50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0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线性代数(经管类)(4)、政治经济学(中级)(6)、西方经济学(中级)(6)、国际市场营销学(5)、国际经济学(6)、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4)、国际运输与保险(6)。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国际结算(5)、计量经济学(6)、管理学原理(中级)(6)、国际商法(4)、国际投资学(6)、外贸英语写作(6)、跨境电子商务(4)。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

建议优先选择:管理学原理(中级)(6)、国际投资学(6)、外贸英语写作(6)。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1)。

2.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法学门类

 

法学类

 

法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30101K 

专业名称:法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功底、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品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 具有处理专业法律文书拟写的基本能力;

4. 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5. 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 具有一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 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商法、国际法课程设置要求: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5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 8门,共计 38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7 门,不得少于 32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国际法(6)、国际经济法(6)、合同法(5)、公司法(4)、侵权责任法(4)。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知识产权法(4)、环境资源法学(4)、犯罪学(6)、保险法(3)、国际私法(4)、商法(5)、劳动和社会保障法(4)、反不正当竞争法(3)、物权法(3)、人格权法(3)。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无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专业代码:330101K

监所管理(专升本)

专业名称:监所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素质、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具备监狱工作和戒毒康复业务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能够在监狱从事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改造或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从事执法管理、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人才培养应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本专业要求掌握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业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监所管理、罪犯改造、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管理、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等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法学、监狱学、戒毒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熟悉监狱工作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3. 具备罪犯分类、狱内侦查、罪犯心理矫治、改造质量评估、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戒毒康复训练等基本能力;

4. 具有刑罚执行、罪犯管理、教育改造、戒毒执法管理、教育矫治等基本能力;

5. 了解监狱学和戒毒康复领域的理论前沿,了解国内监狱工作和戒毒工作的发展动态,了解国际刑罚执行和罪犯矫正的发展趋势以及戒毒工作的发展趋势;

6. 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7. 具有较好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教育学、社会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3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55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3 门,不得少于 15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监狱管理学(6)、矫正教育原理(5)、狱内侦查原理与实务(6)、罪犯劳动改造学(6)、罪犯心理与矫治(6)、戒毒管理学(6)、监所执法实务(7)。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民法学(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刑事诉讼法学(4)、中国监狱史(4)、国外矫正制度(6)、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实务(6) 、中国司法制度(4)、监所法律文书(4)。选设课程设置要求:

建议优先选择:中国监狱史(4)、国外矫正制度(6)、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实务(6)。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监所执法实务(7)。

2. 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监狱学基础理论、教育改造学、狱政管理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政治学类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30201

专业名称:政治学与行政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现代政治与行政理念,掌握政治学与行政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政治分析能力和行政工作能力,能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备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 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和公共精神;

2. 掌握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了解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3. 能运用所掌握的政治学和行政学理论分析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 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

5. 树立效率、创新、服务、公正、民主、法治等现代政治与行政理念;

6.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实际工作需求。

主干学科:政治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3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 9门,共计 45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5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政治学原理(6)、公共行政学(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6)、西方政治制度(6)、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5)、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5)。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国际政治学概论(5)、中国政治制度史(7)、宪法学(4) 、行政法学(5)、公共政策分析(6)、公务员制度(4)、领导科学(4)、社会学概论(6)、秘书实务(6)。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无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其他说明:无

 

社会学类

 

社会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30301 

专业名称:社会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的社会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能在党政机关、教育、科研、文化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社会调查研究、数据分析、政策研究、社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备认识社会、分析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基本能力,具有社会调查、政策分析、社会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 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社会责任感;

2. 掌握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理解社会学的主流理论和主要观点;

3. 掌握社会调查和社会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统计软件开展量化或质性研究;

4. 具备分析社会问题和独立完成社会调查报告的能力;

5. 熟悉国家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 具有敏锐的社会问题研究意识,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社会学、公共管理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 9门,共计 47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5 门,不得少于 23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社会学概论(6)、社会心理学(6)、中国社会思想史(6)、西方社会学理论(6)、社会研究方法(4)、社会统计学(6)。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城市社会学(4)、农村社会学(4)、文化人类学(4)、组织社会学(6)、人口社会学(6)、发展社会学(4)、经济社会学(4)、政治社会学(4)、文化社会学(4)、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4)、当代中国社会变迁(4)。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无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无

 

专业代码:030302

社会工作(专升本)


专业名称:社会工作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社区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事务管理、社区事务管理、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树立“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伦理,系统掌握社会工作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基本技能,具备服务社会及应对复杂社会问题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 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公共情怀、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 掌握社会工作领域的基本理论,熟悉国内外社会工作的相关知识;

3. 系统掌握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方法,能够运用相关技能开展介入行动;

4. 具有政策分析及社会管理的综合素质,具备弱势人群服务能力和社区服务能力;

5. 了解社会工作的理论前沿,理解国家社会政策的发展方向,把握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

6. 熟悉国家社会工作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7. 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社区等的实际工作需求;

8. 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社会学、社会工作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5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 门,共计 45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5 门,不得少于 25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社会工作理论(4)、社会心理学(6)、社会政策概论(4)、社会行政(4)、社会工作研究方法(4)、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4)、社会工作专业实习(6)。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社会统计学(6)、社会福利思想(4)、社会工作综合能力(6)、心理咨询原理与技术(6)、家庭社会工作(4)、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4)、老年社会学与社会工作(4)、残疾人社会工作(4)、医务社会工作(4)、矫正社会工作(4)。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无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社会工作专业实习(6)、心理咨询原理与技术(1)。

2.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无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思想政治教育(专升本)

专业代码:030503

专业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正确的政治立场,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 掌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以及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在学校、科研机构、党政群团、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教学、研究、宣传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当代政治思想理论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规律,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文化素养,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创新精神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主要包括:

1. 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掌握马克思主义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

3. 具备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能力,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4. 具有人文和科学方面的基础素质,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主干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教育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3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 9门,共计 50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0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外语(7)、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论(6)、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6)、科学社会主义概论(6)、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4)、马克思主义发展史(5)、思想政治教育学(6)、中国共产党史(6)、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4)。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6)、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6)、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4)、社会思潮与青年教育(4)、企业思想政治工作(4)、学生事务管理(4)。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无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思想政治教育学(2)、企业思想政治工作(1)、学生事务管理(1)。

2. 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无

 

公安学类

 

治安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30601K 

专业名称:治安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组织纪律、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有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而献身的精神,具备公安学、法学的基本知识,能够在治安系统的业务部门工作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公安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警察行政执法的基本能力,具有分析和处理相关公安实务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

2. 掌握治安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 熟悉国家治安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4. 具有信息技术的分析和应用能力,具有运用本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分析处理相关公安实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

5. 知识结构合理,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关领域知识。

主干学科:公安学、法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3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 8门,共计 47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5 门,不得少于 23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公安学基础理论(6)、刑法学(7)、法理学(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治安秩序管理(8)、治安案件查处(8)。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外语(7)、刑事诉讼法学(4)、犯罪学(6)、民法学(7) 、治安史(4)、户政与人口管理(4)、公共安全危机管理(4)、治安事件处置(4)、安全风险评估(4)。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

建议优先选择:外语(7)、刑事诉讼法学(4)、犯罪学(6)。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无

 

公安管理学(专升本)

专业代码:030612TK 

专业名称:公安管理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组织纪律、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备公安学、公安法学、管理学和政治工作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开展公安综合管理、公安政治工作和警务保障等专业核心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部门从事内部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宣传思想教育、警察公共关系、内部事务管理和警务保障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公安学、法学和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胜任公安机关或其他政法部门内部综合管理、公安政治工作和警务保障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对公安机关人、财、物、信息等重要资源进行分析、调配、整合、使用、维护等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管理学、公安法学、公安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公安宣传、警察公共关系、公安监督和警务保障等方面的技术与操作能力;

3. 具有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公安政治工作和警务保障等岗位的基本实践能力;

4. 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公安机关组织与人民警察管理相关法律和法规;

5. 了解公安管理学、公安政治工作学和警务保障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公安组织管理与公安队伍改革的现实状况及相关领域的国际发展趋势;

6. 具有一定的公安管理专业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 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公安行政公文起草和处理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8. 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公安学、管理学、法学

课程设置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3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 9门,共计 50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0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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