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政策文件内容,2023年5月22日公布。
根据《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五个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及停考公共关系本科专业的通知》(苏考委办〔2020〕1号)和省考委办《关于顺延南京大学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六个本科专业停考过渡期的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二、从2023年下半年起,南京大学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广告学等5个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河海大学、苏州大学,
河海大学主考地区为南京市、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扬州市、镇江市、宿迁市,
苏州大学主考地区为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泰州市;
行政管理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南京师范大学;
工商管理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南京农业大学;
法学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苏州大学;
广告学本科专业主考学校调整为南京邮电大学。
以上是关于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停考后相关事宜的通告已公布的相关信息,请自考生们认真查看,如果你想获取最新的江苏自考新闻或者江苏自考问题答疑,可以扫描江苏自考网公众号二维码,我们会最第一时间内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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