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调整
(一)专科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由原来2门调整为3门,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
(二)专升本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由原来2门调整为3门,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
调整前后的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调整前 | 调整后 | |||||
专业类型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专科 | —— | 3 | ||||
4 | 3 | |||||
2 | 3 | |||||
专升本 | —— | 3 | ||||
2 | 3 | |||||
4 | 3 |
备注:此表实行横向替代
二、实施时间
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已于2024年10月起安排考试,其余思想政治理论课从2025年4月起安排考试。从2025年起,原4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再安排考试。
三、实施办法
(一)从2025年起,申请毕业的考生须通过“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申请2025年6月本科毕业的考生除外)。
(二)以下两类考生,须按照此次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1.2024年7月以后注册的考生;
2.2024年7月以前注册、使用2024年版专业考试计划的考生。
(三)以下三类考生申请毕业时,须通过“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该课程可替代原专业考试计划中任意一门课程〔“00015 英语( 二)”“27016 日语”“27017 法语”“27018 俄语”等外语课程除外〕。涉及学位课程的,须按主考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停考过渡专业(见附件1)的考生;
2.2024年7月以前注册、处于2024年版专业考试计划(具体涉及专业见附件2)过渡期内,仍按2024年以前旧版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
3.2024年7月以前注册、报考上级主管部门暂未公布相关专业规范仍执行原有考试计划专业(见附件3)的考生,执行期限参照新旧计划过渡期。
四、其他事项
(一)“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二)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结业生、肄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已学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可以免考该课程。
(三)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所用教材与全日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用教材保持一致,均指定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考试大纲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织制定,具体教材信息和考试大纲以当次考试公布的为准。
五、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和专科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及时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考生公布相关调整信息,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本次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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